過度負責,正在拖垮無數家庭
02
子女過度負責,總是費力不討好。
“百善孝為先”,這是我們一直推崇的道理。
可是什麼是孝順呢?
明朝思想家王陽明,把孝順分為三個層次:養身體,養心靈,養志氣。
子女對父母過度負責,那充其量就是養了身體,心靈和志氣,是照顧不到的。
作為70後的我,身邊有很多同儕盡孝的例子。
同學老張,高中畢業後,去了深圳打工。
老張在廠裡,從普通員工,混到了主管,然後在深圳買房買車。
父母年紀大了,老張就把父母接過來,另外租了一間車庫,算是給父母安了一個新家。
每個月,老張給父母一千元生活費。
表面看,父母是很享受的,當深層看,父母是很痛苦的。
父母一輩子在農村,不會退休。老了,一個月一千多的開銷,在深圳這座城市,大概率是不夠的。
為了省下一些開銷,父親到社區附近找菜地,母親去翻垃圾桶。
父母的行為,讓老張很生氣,也導致鄰居不和睦。
其實老張不理解,父母在城裡,沒有親戚朋友,也沒有退休老人的經濟條件,這生活,不如鄉下自由。
對父母來說,到了城裡,就像被囚禁了一樣。
從某個角度來分析,子女把父母強行搬移到身邊,是違背了父母的意願,做再多的事情,也不會被父母認可。
另外, 若是父母從五、六十歲開始,遊手好閒,坐等子女養老。而子女有求必應,那就增加了家庭負擔。
父母的索求,也會是無止盡的。若子女斷供了,父母就指責子女不孝順。
某個子女,不要兄弟姊妹插手,自己單獨為父母養老。因為父母老了,該子女還辭去工作,專門伺候。父母會認為理所當然,子女自己的小家庭,也苦不堪言。
再說, 父母犯錯,做缺德的事情,子女也不去教育,而是為父母承擔過錯,就導致父母倚老賣老,成為社會的毒瘤。
比方說,父母偷鄰居的東西,子女不讓父母自己承擔錯誤,而是子女主動去賠償鄰居。
《論語》有言:“忠告而善道之,不可則止。”
真正的善良,是帶著「忠告」的,是適可而止的。
03
自古以來,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。
和睦的家庭,是有規矩的,不是誰取代誰的人生,誰無限制對誰負責。
父母管兒女,是一步步讓兒女獨立,活成自己。
兒女管父母,是讓父母獨自生活,精神向上。
真正的責任,不是把自己一直墊底,無限付出,而是互幫互助。
一家人,困難時牽手,幸福時各自安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