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命栽培員工,讓他強大到足以離開
教會徒弟,餓死師傅。
企業也一樣,很多企業不敢放手去栽培員工,擔心員工一旦學有所成,就會離開公司。
要是加入到競爭對手那裡,更是對企業莫大的損失。
真的是這樣嗎?
維珍的創始人理查德·布蘭森給出了不一樣的答案,他說:
栽培員工,讓他們強大到足以離開。
對他們好,好到讓他們想要留下來。
今天,我們站在管理者的角度,一起來看這句話該如何理解。
— 1 —
栽培員工,讓他們強大到足以離開。
在介紹理查德·布蘭森這個回答之前,我們首先要理清一個問題:
栽培員工,員工因此成長。
那這份成長,是企業除了工資,額外付給他的報酬?還是員工應得的?
有些企業,就會認為員工的成長是額外給員工的報酬。
所以他們會要求員工對應這份報酬,做一些承諾,比如承諾多服務兩年。
前段時間討論比較多的一個新聞。
海南椰樹集團要求應聘者抵押房產並終身為公司服務。
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招聘要求?
就是因為,他們覺得員工成長,是額外付給員工的報酬,那對應的就是員工應該承諾終身為公司服務。
而,用什麼來擔保這份承諾呢?
用房產抵押吧。
— —
再比如,有的公司在給員工安排培訓後,會跟員工簽署一個培訓協議。
這個協議裡,一般都會有這樣的條款:
自受訓結束之日起計算,培訓結束後回到公司工作,未達到協議約定的工作年限,員工需賠償培訓費用。
而且大概率還會清晰的附上計算公式。
舉個例子, 公司給你安排了個培訓,3天脫產班,總共花了3萬元。
簽了個協議,協議規定你要服務3年。
如果你培訓完1年後離職,那麼離職時就要付給公司2萬;
如果你培訓完乾了2年,那麼大概你就要付給公司1萬。
有的協議可能比這個還復雜。
那這個協議本質是什麼?
和要求員工抵押房產一樣,都是把員工的成長當成了除了工資額外給員工的報酬。
那,這個世界上,所有企業都會這樣認為嗎?
不是的,有的企業真的會認為:員工的成長,是員工應得的。
所以,理查德·布蘭森才會說, 栽培員工,讓他們強大到足以離開。
— 2 —
對員工好,好到讓他們想要留下來。
企業拼命栽培員工,員工有了足夠的競爭力。
在人才市場上,甚至在競爭對手那裡,特別受歡迎。
這時,如果他們真的離你而去了。你的損失一定很大。
你很可能變成了某某行業的黃埔軍校。
怎麼辦?
這也就有了理查德·布蘭森那句話的後半句,你要對員工好,好到讓他們想留下來,不想離你而去。
— —
什麼是對員工好?
可能問每個人,答案都不一樣。
不過,高工資,尊重員工,重視員工,可能是很多人的共識。
比如華為。
華為,可以給應屆博士生開出201萬的薪資。
華為甚至可以為一個員工專門開個研究所。
什麼意思?
華為在愛爾蘭建了個研究所,愛爾蘭的官員曾問華為:
你們這個研究所為什麼不開在大城市,而要開在我們這麼偏的一個地方呢?
華為說:
因為你們愛爾蘭有個科學家不想離開自己的家鄉,所以我們只好在他的家鄉給他開個研究所。
可見華為對員工有多好,對人才有多重視。
這樣,即使華為拼命栽培員工,讓他們強大到其他公司都搶著要的程度,華為員工也會因為公司對他們足夠好、足夠重視、有令人羨慕的薪資,而選擇留在華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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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到了華為,前面又提到培訓協議。
我突然想舉個,看起來華為對員工很霸道的例子。
什麼例子?
在華為,相對於栽培普通員工,華為栽培高管時,會要求高管自費並且請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