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懂“歸類和演繹法”,再忙也是瞎努力

不懂“歸類和演繹法”,再忙也是瞎努力
value101 2020-04-26 檢舉

 

其實就是發現對論證的隱含假設,一般這類論證直接可以從事實中推理到結論,中間漏掉的論證,這個時候在搬出邏輯三角發現隱含假設,就可以。

假設可以進行主觀判斷,從價值觀上面,比如上面的案例,說我們的產品也可以模仿拼多多開發那個功能,他的隱含假設就是:“我們和拼多多一樣”,這就是主觀的。

假設可以從客觀判斷 ,客觀通常以“事實”“結果”為依據,比如做一場活動,GMV沒有明顯提升, 核心原因在哪,除了主觀上面的“我以為”,那麼從客觀上面,有沒有可能是決策方面 ,數據方面的問題呢?

 

2.去質疑假設:

面對團隊或者自己提出來的不靠譜隱含假設,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對假設問3個問題,真的是這樣嗎?總是這樣麼?有沒有其他可能?

這樣的話,從一件事情的事實,到發現問題,到質疑,到提出假設,到尋求不同解決方案,到沙盤模擬,到最後執行,就完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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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類法和演繹法的不同區別:

如果用一句話去形容兩者的不同區別,智遠認為是:歸納法是先說出結果在去說具體的原因,演繹法是先說原因再說結果。

歸納法是從個人到一般的現象,演繹法是從一般到個別的現象,兩者本是剛好相反的。

另外歸納法包含“證法”和”概括法”,概括法必須在列證法的基礎之上,也就是先要列出相關的證據,後概括。

演繹法除了是先說原因後補充結論外,還有文中具有“引經據典” 的成分的“段落句子”一般都可歸屬是演繹法。

演繹法最常用的是“三段論”,是由大前提,小前提,結論組成。

一般由於大前提,小前提中往往是有一個不言自明的常識,所以三段論中往往會有一個前提並不在行文中出現。通常三段論又只有一個大前提和結論組成的“只是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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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.歸納法去做“知識體系”。

上面所講,歸類法一般都是感性思維,是大腦自帶的常規性思考方式,智遠認為歸類法的應用,結合到工作學習中,通常做“知識體系”的較多,甚至於做課程的比較多。

一個龐大的知識體系當中,一定會包含很多的方法論或者觀點。

就好比一本書,有封面,封皮,主要大主題,拆分的小主題,主題裡面每篇文章,文章裡面觀點,對照案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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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歸納方法論:

首先我們來確定什麼是方法,智遠總結認為,方法就是“遇到問題後,採用什麼方式去解決的” ,這就統一稱之為方法。

解決後,加以復盤,總結,形成標準的處理方式,就可以成為方法論。

那麼方法論肯定是有很多,比如,自己做社群運營,如何讓用戶進群,進群後如何自我介紹,社群每週活躍的方式,管理的方式,這些都可以稱之為對應的方法論。

當然也有比如“用戶運營”,用戶分層,用戶PUSH機制,用戶激活,用戶召回,這些某一個模塊,也都是方法論。

智遠這是按照順序的方式進行排列 ,如果拿出一張紙,把上面從社群運營,到用戶召回, 打亂的去寫在紙上,那麼每一個“點”,都是一個方法論,而成不了“體系”。

 

二.方法論做“體系”:

首先按照常規化歸類的法則之一,求同法。 就可以發現,社群所有的東西,比如怎麼進群,怎麼活躍,怎麼管理,這些就有鏈接了。

用戶運營,我們可以發現,激活,PUSH,召回,就有相同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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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.方法論“聯結”:

聯結,也可以稱之為鏈接,每個人的思維方式不同,在做知識體系的時候也是不同的,通常會採用“時間化”“場景化”去做。

比如我按照“書”的方式去做聯結,有的人一本書只寫某個學科當中的三分之一,一本都是這個觀點,通過這個觀點,大主題,小主題不同維度的去闡述。比如“情感類的書”。

而有的人喜歡按照時間的推移,從前,曾經,現在,未來的方式去寫,比如“工業4.0”這本書。

 

四:構建整體“結構”

結構按說應該是在做方法論之前搭建,智遠放在最後拆分,你也可以理解為“主題”“骨架”,沒有“骨架”是無法支撐起每一個方法論的串聯的。

“結構,關係”,這兩者是有一定的連接,結構更傾向於內部各部分聯繫為一個整體,好比如一本書,而關係是書中“每一個方法論與方法論”當中的聯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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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.拒絕使用“演繹法”溝通。

“演繹法表達”方式其實在學生時代,部分的同學已經是養成的,但是我們並不知道我們養成了這樣的思維定式,當然在工作中,智遠也經常遇到這種形式,令人頭痛。

這就是“職場教育和“學校教育”的不同點。

 

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:

在學生時代,老師教給我們的表達邏輯往往是這個樣子的,問:

一個班級共有30名同學,已知男生數量比女生數量多兩倍,請問該班級女生有多少人?

答:從題目中得知,由於男生數量是女生數量的2倍,則男生數量+女生數量等於2倍女生數量+1倍女生人數,等於3倍女生人數,所以女生等於10人。

這種表達方式叫什麼:“演繹法”。

演繹法的表達方式是從前提條件開始,按照事務的前因後果觸發,通過逐步推導得出結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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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表達方式一旦形成思維定式,在職場中匯報工作就變成了這樣的說話方式了:

領導,客戶王總想要和你預約下午3點的時間,他看了我們的市場合作合同,覺得有點問題,想要和您當面溝通下。所以您看下要不要和對方約見,我好給對方一個回复。

如果你是領導,你認為這樣的匯報效果如何?你會認為這樣的下屬給力嗎?

毫不誇張的說,80%以上的人都是在用這樣的方式和上級溝通的,看起來很禮貌,遵循著我們上學時候反复練習的“演繹式”表達邏輯,然而這種“演繹式”表達邏輯,存在3處硬傷:

 

1.它無法讓領導做決定。

領導聽完這個匯報以後,並不能依此做出是否要留出時間給這位王總 ,因為報告的這位下屬只是把對方的原話重複了一遍,並沒有懟信息進行一步篩选和澄清。

 

2.信息不完整。

如果領導需要做決策,可能下一步還需要了解,客戶到底存在哪些問題,這些問題是否必須當面溝通解決? 為什麼要留出時間當面溝通?難道還有其他動機?

 

3.作為領導,最擔心的是不能控制局面。

如果客戶醉翁之意不在酒,只是打著合同的幌子,當面提出其他條件,我方就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無力應對了,在商業談判中,這是一個大忌。

綜合所述,這樣的陳述並沒有給領導提出任何有效的信息,正常的領導面對這樣的匯報時候,通常會對這位員工說:“你再去調查一下,看看對方是不是非要溝通不可”。

而如果這位員工一直是學生思維,領導指一步,動一步,如此反复,每次都會被領導問的啞口無言。

天長日久,這位員工就會挫敗感重重,領導也會覺得下屬不給力 ,如果這時候出現另一位懂得說話的下屬,很快就能分出高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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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有效的溝通,絕對不能是“演繹法”。

因為你不難發現,演繹法的溝通方式有個最大的弊端,就是無法在短時間內將必要信息傳達給對方,它常常顯得迂迴而無效,嚴重影響效果。

自己說的每一句話,定義了別人眼中的你,

如果這時候出現了另一位懂得說話的下屬,往往會這麼表達:

領導,客戶王總要和你約下午3點的時間,但是我個人認為這事不靠譜,打算回絕,因為:

第一
經過了解, 對方所謂的合同問題,其實是在擬定的時候信息有些不全 ,我已經讓“法務”從新擬定了,很快就弄完。

第二
根據市場部其他同事反饋, 這家客戶最近總是想辦法讓我們給他最大的讓利 ,我們對這方面有明確標準,但對方似乎心存僥倖,希望可以走捷徑拿到優惠,所以他們這次約見, 並不排除這種可能。

第三
根據您的身份, 如果您直接回复,可能不太妥當 ,這次的約見顯得很突然,也很可疑, 我想以您事物繁忙為由給對方個回复,同時看看能不能問問具體對方的真實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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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您認為這樣的方式妥當嗎?有沒有需要進一步交代的地方?

如果您是這位領導,當您面對這樣的下屬的時候,是不是感到整個事情就清晰很多了?

我們仔細對比一下,後者的溝通和前者的溝通有什麼不同?對比之後不難發現,後者的溝通思路大概是:“結論”先行,這件事認可能不太靠譜,打算回絕。

接下來闡述三個依據,合同信息不全,市場部其他人員反饋,您的身份不變等,另外闡述過程中,還給了具體的解決方法。

所以這樣溝通的方式是:“結論先行”,“說出依據”,“具體事例”,“強化與重申結論”。

在這個鏈條中,那位會說話的下屬,就採用的這樣既定的思維模型。

 

所以,演繹法只適合處理更多“創新”東西,而不適合用在“溝通”上面,如果你有,積極改正。

寫在最後:

“歸類法”和“演繹法”,

並不是只是一種理論,也是一種思維模型。

如果你能夠像訓練體能一樣訓練自己的思維邏輯,從生活當中運用各種歸納和演繹法,那麼自己的思維就會變的更快,更高,更強大 ,在激勵的智力競爭中, 自己就會領先一步,更高一籌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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