憤怒時,你說的第一句話,很重要
一位女性朋友,跟我分享過一段「爆哭」的經歷:
剛結束了身心俱疲的工作,她手提了大包小包,牽著幾歲的兒子去快遞櫃取件。
她好不容易輸對了取件碼,櫃門打開,還沒等她放下東西彎腰去取,調皮的兒子手一推就把門關上了。
她那一刻崩潰了,好想一巴掌扇過去。
但她憋住了。一邊流淚一邊聯繫快遞站。
處理完回到家後,她躲進浴室,打開水龍頭一個人爆哭了一場。
這是一個關於“不能憤怒” 的故事。
憤怒表達不出,就變成了委屈。
在委屈爆哭之中,她對兒子的不滿也在滋長。
這種情況,太常見。
有許多情緒和行為,其背後的真面目,都是「憤怒」。
因為我們太擅長壓抑憤怒了,於是憤怒開始悄悄潛藏,用很多不同的方式表達出來——
委屈、自我攻擊、煩躁、隱性攻擊、怨恨……最後成為傷害關係、傷害自己的利器。
憤怒不可怕,可怕的是積怨
人們不太敢於表達憤怒,很重要的原因是害怕傷害別人,破壞關係。
他們認為,發洩憤怒,會直接殺死一段關係。
打個比方,憤怒就像槍,很多時候他們握著扳機,但很少敢開槍。
也就是說,他們很憤怒,但基本不表達。
因為對他們來說,表達憤怒就向對方開槍了。
開槍就意味著被射擊的人要受到極其嚴重的傷害,而自己也逃不掉死刑的宣告。
如果向上司開槍,就意味著工作不保,至少也是被穿小鞋的命運;
如果向朋友開槍,就要準備好失去那多年的友誼;
如果向伴侶開槍,那就家無寧日;
但事實是什麼?
憤怒的確像是槍,但射出去的,只是橡膠子彈——
它會傷害他人,但不總會殺死關係。
殺死關係的,從來不是憤怒,
而是憤怒的堆積,成了積怨。
正如那句經典老話“不在沉默中爆發,就在沉默中死亡” ——積怨,會對關係造成兩種傷害。
積怨的一種表現形式,是:憋住了,向內消耗。
恰如一位粉絲留言說:
自己結束上一段關係的原因是,前任不允許她表達不滿。
起初為了維護這段關係,她選擇了事事迎合,但久了之後感覺筋疲力盡。
不是不愛,而是麻木了,愛不動。
積怨太久,消耗的不僅是關係,還有自己的精力和感受——你會感覺到自己麻木不已。
莫說維護關係,自己的心理健康都無以為繼。
而積怨的表現形式二,是:憋不住了,極端爆發。
在電影《暗殺者聯盟》中,男主原來是一位小職員,一直被上司隨意指責和pua,他默然承受太久,一直懷恨在心。
當他糊里糊塗加入了暗殺者聯盟之後,擁有了大量的財富,於是他怒然辭職,並一鍵盤拍到上司臉上,打斷了他兩隻門牙。
大家可能都會在腦子裡幻想過類似的場景,真的很爽。
可惜,這並不是一種健康的表達。
在很多惡性的傷人案件,就是一種積怨的最終爆發。
在兩個人的關係裡面,如果每次遇到憤怒、不滿的情緒,就立即表明宣洩,那麼這些黑色的情緒是不會堆積的。
但無法順暢表達的憤怒,就像是高壓鍋一樣,壓得越久,爆炸的威力就越大。
極大的戲劇性,極大的破壞力。
不能被表達的憤怒,最終成為了毀滅關係的炸彈。
而這種情緒如果在早年得以宣洩,也不至於悲劇的發生。
發脾氣,是對他人的尊重
憤怒是人類基本的情緒,但卻很少被表達出來。
人們從小到大接受的家教是:憤怒是壞的情緒,不能輕易宣洩。
但其實,在合適的機會表達自己的憤怒,反而是對他人的尊重。
朋友L公司最近開展了一次活動,其中有一個任務,就是:
互相說出對對方的看法;
讚揚的、不滿的,都要坦誠相告。
L 說本來特別彆扭,但結束之後大有收穫。
有一位女同事跟L說:平時她都在一種不安的感受中工作。
因為她經常發現,L 看她的工作匯報的時候,都像是在壓抑些什麼,但卻從來不跟她說。
好幾次她都以為自己要被裁掉了。
但這次會談中,L 直接表達了對她的不滿,她反而輕鬆了。
面聊之後,女同事給L 私信了一條很長的消息,包含了她的反思,以及接下來的改進計劃。
表達憤怒和不滿,其實就是在告訴他人:
有些東西做出格了,我不能接受;
如果你在意這段關係,就需要做出調整。
成熟的人,都要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。
如果對方做出出格的事情,你以真實的不滿和憤怒相對,對方就能夠意識到自己的責任。
而如果一方一直忍讓和包容,其實就是把對方當做沒有負責能力的、脆弱的人,同時也剝奪了他們發現自己問題的機會。
不僅是成年人之間要適當表達憤怒,成年人與小孩之間,也需要表達憤怒。
李松蔚老師曾分享一個觀點:
孩子做錯了,如果要發火,就不要忍著。
如果家長一直在包容孩子搗亂、破壞、不聽話,默默壓著怒火在後面收拾,那麼在孩子眼裡,這些行為都是被允許的,他們就會下次繼續。
所以,如果家長在書房裡面工作,孩子無休止地打擾,家長是可以對孩子發火的。
表達對孩子的不滿,其實就是告訴小孩——這些行為侵犯了別人的邊界,是被討厭的,你不能繼續做了。
孩子可能會受到傷害,覺得父母沒有那麼包容了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