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人,太貪3樣東西,往往一生白忙
一個顧客去市場買菜,一番討價還價過後,菜主只同意優惠一點。等他付完錢,菜主並沒有按剛才說的價錢找給他錢。
他生氣的對菜主說:“不是說好了嗎,為什麼少找我1元錢?”菜主也不高興,拉著臉說:“不願買就別買。”
他一聽火了,把菜往地上一扔就要走,菜主攔住他,讓他把菜撿起來。
兩人為此爭執起來,這個顧客情急之下,拿起旁邊的秤砣就砸向了菜主的腦袋。結果菜主進了醫院,他也因為要佔這1元錢的便宜,要賠償人家一筆醫療費用。
這真是佔小便宜吃大虧,只因為不願意吃1元錢的小虧,最後卻吃了百倍的大虧,太不划算了。
03
第三:貪錢
演員兼歌手出身的遲志強,當年曾入獄4年,出來後創作了專輯《悔恨的淚》,其中有一首歌《鈔票》,歌詞發人深省。
“面對閃光的鈔票,多少人兒去動腦,有人為你愁眉苦臉,有人為你哈哈笑,東奔又西跑,點頭又哈腰……”
聽起來雖有些悲涼,但現實的確如此。生活中,多少人因貪錢,誤了自己的事業,終究因貪錢走向了不歸路。
電視劇《人民的名義》中,候勇飾演的角色趙德漢,表面看上去就是老實又節儉的一個人,住在單位的老舊套房裡,身為部委處長的他,每天都騎著自行車上班。
誰都不會把這樣一個生活拮据、作風清廉的人,和“巨貪”聯繫到一起。可他恰恰就是一個,搜刮了整整2億多的“巨貪”。
他在職期間,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受賄,把貪污的錢都藏在一處房子裡。最終被捕,得到了應有的懲罰。
古語有云:“君子愛財取之有道,用之有度”。
做人不可太過貪財,否則只會讓自己,因貪念毀了自己的一生。
04
林希說:“貪婪和幸福永遠不會牽手。”
做人要知足,有3樣東西貪不得,容易惹麻煩。
一是酒,一是便宜,還有一個是錢。
很多時候,我們之所以過得不開心,也往往來源於內心的貪婪,人越是貪戀的東西多,就越會感到不快樂。
貪心之人,就算滿足了一個慾望,也還會有無數的慾望紛至踏來。
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。慾望可有,但不可縱。
貪婪總是沒有邊際的,放縱的貪婪,只會給自己招來無窮無盡的災難。
有智慧的人,從來不會放縱自己的慾望,在更多的誘惑面前,他們常常會在內心克制,不做貪婪之事,在今後的道路上越走越順暢。
而那些身負貪念之重的人,卻終究會因貪心,自滅其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