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歲終於明白:只有提高自我,一切才有價值
寫在前面:
打工的盡頭是提高自己的價值!
曾經無數次思考過一個問題:打工的意義是什麼?
為了在家庭和自我實現當中尋找一個平衡點?
還是為了血液裡都是咖啡的加班儀式感?
都不是。
回顧自己的職場生涯,從護士到銷售,回歸家庭再入職場,最後決定開始自由職業。
30歲終於明白:
打工是沒有意義的,只有提高自我,一切才有價值!
工作本身就不快樂
無論是自由職業(給自己打工)還是為老闆效力,工作這件事本身並不能讓人感到幸福。
真正意義上的快樂是付出了自己的時間和精力以後,換來漂亮的履歷和足以更好生活的報酬。
遠離工作倫理
很多職場人正在被一種“工作倫理”綁架,被太多的“你應該”束縛。
即使沒有回報,也應該工作,這是誰說的?
工作本質上是一場交易,是眾多的謀生手段之一,既然自己可以被隨時替代,那工作為何不能更換。
不要放大自己的價值
在任何時候,優勝劣汰都是存在的。任何單位都不存在不可替代的人。
在能力不斷提升的時候,很多人就會在心底升起一股自我認同:認為離開自己就不行。
實際上,包括老闆在內,沒有人在總體利益面前不得不低頭。
切記不要責任心過剩
任何事情超負荷都會脫軌,身體如此,工作也不例外。
工作不是賣命,超負荷的工作量,只會拖垮你的身體。
人力資源的邏輯就是用更少的人力,產生更多的成果,你的多勞多得,只不過是人力獲得褒獎的階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