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遠不要逼姐姐愛弟弟

永遠不要逼姐姐愛弟弟
value101 2022-12-02 檢舉

 

 

在家庭裡,「正常孩子」長年承受著父母親的忽視,卻無法打敗「特殊孩子」時,潛意識裡可能會有另一種聲音:

 

“等我變得跟TA一樣沒用,父母就會愛我了。”

 

《被嫌棄的松子的一生》裡的松子,就是如此。

 

松子其實長得很美,唱歌好聽,很能吸引異性的目光。

 

但她卻總是愛上渣男,自毀前程,自掘墳墓,最終孤苦伶仃地慘死在破舊公寓。

 

是什麼造就了松子悲催的一生?

 

同樣是她跟生病姐姐的“病態同胞競爭”。

 

打松子記事起,爸爸從未正眼看過她,也從未對她笑過。

 

因為爸爸把所有的柔情,都給了生病的大女兒。

 

因為在他看來,松子是健康的孩子,可以有更好的前途,不應該跟姐姐爭寵。

 

松子想要獲得父愛,想要跟姐姐競爭。

 

有一次在遊樂場,松子學著小丑衝爸爸做了個鬼臉,爸爸終於向她笑了。

 

從那以後,她開始不斷衝爸爸做鬼臉,逗爸爸笑。

 

但後來笑著笑著,爸爸就不笑了。

 

換而言之,她終究沒能競爭過生病的姐姐。

 

絕望之下,松子決定離家出走。

 

出走之前,她緊緊掐住姐姐的脖子,大聲嘶吼:“你一點也不可憐,我才可憐!”

 

在一定程度上,這造就了松子後期的墮落,因為她不想當個健康的孩子。

 

總而言之,

 

當一個「正常孩子」,裹挾在“病態同胞競爭”之下,無論是哪一種走向,終究無法活出真正的自己。

 

 

一切治愈,源於愛與尊重

 

 

這時問題來了,

 

在家庭裡,父母要如何做,才能規避“病態同胞競爭”呢?

 

透過《奇蹟男孩》中的維婭——

 

她長期被父母情感忽視,卻依然深愛著弟弟,沒有被捲入“病態同胞競爭”。

 

從她的成長經歷,我看到了很關鍵的2點:

 

① 原始母愛貫注:

心中住下一個愛的人

 

現在的育兒觀念中有一個共識:

 

孩子出生前3年是安全感形成和人格塑造的關鍵期,

 

所以媽媽最好穩定地、高質量地陪孩子到3歲,期間盡量不要有分離。

 

這個說法的源頭,來自客體關係心理學家瑪格麗特·馬勒。

 

她認為,在良好的養育下——

 

孩子會在2-3歲時,把身邊最重要的情感寄託對象 (通常是媽媽) ,內化到心中,讓自己“心中住下一個愛的人” 。

 

當內化完成以後,孩子對外在事物的執著就會降低很多。

 

比如在重要關係中,孩子開始能夠容忍一定的分離與忽視,因為他們“心中已經住著一個愛的人”。

 

相反,那些難以容忍分離和忽視的孩子,通常是因為心中沒有住著「內在的你」,所以需要一個「外在的你」時刻陪伴在身邊。

 

換而言之,當孩子“心中住下了一個愛的人”之後,他對孤獨的承受力就高了很多

 

幸運的是,影片中的維婭,在4歲之前,弟弟尚未出生時,曾經獲得過父母、奶奶完整的愛與陪伴,心中已經“住下了愛的人”。

 

也因此,

 

後來她即便時常因為弟弟被父母忽視,深感委屈,也從不會將委屈發洩給弟弟,

 

而是先用自己的方式(寫日記,與朋友交談)去消解委屈,然後再去面對弟弟。

 

因為被愛過,所以她能像父母一樣將愛傳遞給弟弟;

 

因為孤獨過,所以她能像同伴一樣理解弟弟的孤獨。

 

② 被允許做自由的孩子:

你可以自由選擇,面對弟弟的姿態

 

影片中有一幕:

 

在維婭3歲生日的時候,全家人圍在一起為她慶祝生日。

 

媽媽抱著她問:“你想要什麼禮物?”

維婭脫口而出:“我想要一個弟弟。”

 

於是一年後,弟弟奧吉出生了,但很不幸,他臉部存在嚴重的畸形。

 

一些不成熟的父母在面臨此類情形,往往會不自覺地做2件事:

 

將不幸歸咎到姐姐身上 ——

 

都你許的生日願望,給了我們這麼沉重的負擔;

如果不是你,我們根本不會生弟弟,不會受苦。

 

要求姐姐為弟弟負責 ——

 

你當初許願要弟弟,現在就應該為結果負責;

你是姐姐,你應該主動承讓弟弟,關愛弟弟。

 

通過不斷給姐姐製造愧疚感,要求姐姐代替父母承擔一部分照顧弟弟的責任。

 

時間長了,便很容易形成「惡性同胞競爭」的隱患。

 

“你是父母的孩子,我也是父母的孩子,憑什麼永遠都是犧牲我來成全你?”

 

長此以往,姐姐心中的怨氣會不斷積累,最終很有可能以某種形式“報復”到弟弟身上。

 

而幸運的是,影片中維婭的父母,選擇了一種更成熟的方式面對這個事情。

 

那就是:為自己的父母身份負責

 

女兒生日說想要個弟弟,我選擇滿足她的願望,因為我是她的父母;

 

兒子出生先天臉部畸形,我選擇接納他的一切,因為我是他的父母。

 

由始至終,

 

父母都在獨立承擔照顧弟弟的責任,儘管會因此忽視掉姐姐的情感需求,

 

但他們從來不會對姐姐提額外的要求,更不會剝奪姐姐自由成長的權利。

 

在這個過程中,維婭可以自由選擇面對弟弟的姿態——

 

無論是像成熟的姐姐一樣,主動承讓、安撫鬧情緒的弟弟;

 

還是像個愛玩的女兒一樣,忙著跟男友約會而不理會弟弟。

 

統統都是被允許的。

 

換而言之,

 

她有選擇愛不愛弟弟的「權利」,無需承擔必須愛弟弟的「義務」;

 

因為呀,她首先是她自己,其次是父母的孩子,最後是弟弟的姐姐。

 

她的存在,很矜貴;

她的自由,更矜貴。

 

 

寫在最後

 

 

最後我想說,

 

父母不是超人,在養育孩子過程中,總會存在力不從心的時候。

 

特別是在非獨生子女家庭裡,孩子遭受情感忽視是常有的事情。

 

我寫這篇文章,不是為了苛責在育兒路上負重前行的父母們;

 

而是想透過影片中維婭的故事,為父母們展示一個新的視角:

 

如果你有精力,請記得關照下那個乖巧懂事的「正常孩子」;

 

如果你實在做不到,也請不要剝奪「正常孩子」的成長自由。

 

畢竟,孩子長成如今乖巧懂事的模樣,已經用盡了全身的力氣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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