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讀懂《月亮與六便士》,不足以談人生
毛姆,被譽為「全世界最會說故事的人」。
他的人生,遠比他筆下的故事精彩。
他做過醫生、司機、間諜,也曾浪跡天涯,探索靈魂的自由。
1916年,毛姆從舊金山出發,經過幾個月的顛簸,最後登上了一座名為塔希提的小島。
海風浪漫,海月寂靜,他苦思著,卻始終想不通人生的意義是什麼。
直到得知畫家高更也曾隱居於此,他在了解其過往後,忽然頓悟:
生命的意義,需要人鼓起勇氣,用整個靈魂去探索。
一瞬間,一個故事在他腦海裡徐徐展開。
接下來的三個月,他以高更為藍本,一口氣寫完了小說《月亮與六便士》。
小說的故事並不複雜。
講述的是一個叫查爾斯·斯特里克蘭的人,追求夢想的傳奇經歷。
如今,一百多年過去了,再讀這本書,仍會被斯特里克蘭打動。
那種玩世不恭,那種桀駿不馴,那種死也不悔,那種殊死對抗…
是太多沉溺於現實,習慣了規訓與服從的人,想都不敢想的事。
而這本書,就像一陣風,忽然吹開了沉悶生活裡的窗,叫醒了無數人。
讀懂了《月亮與六便士》,也就知道了到底該怎麼活。
1
人最大的悲哀
是失去活著的知覺
小說一開篇,毛姆先描繪了一場熱鬧的文學沙龍。
在倫敦威斯敏斯特教堂附近,住著一位雍容華貴的夫人。
她不時邀請社會名流、文藝青年,來家作客。
每次相聚,大家都是優雅地喝著紅酒,談論政治、鑑賞藝術,攀談生意。
或是互相炫耀點什麼,買新別墅了、被皇室接見了、小說刊發了、去環球旅行了…
說來說去都是這些,大家卻樂此不疲。
然而,這一回,沙龍卻略顯特別。
而那位夫人,更是難掩興奮。
只因為這次,她那位「神祕又優秀」的丈夫——查爾斯‧史崔克蘭,即將現身。
查爾斯·斯特里克蘭,是一位證券經紀人,生意做得風生水起,算是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。
但有一點,他不愛交際,很少露面。
他的出現,瞬間將沙龍推向高潮。
他細心周到地照應著,還不忘說點俏皮話,逗大家開心。
見丈夫如此,史崔克蘭夫人打心眼裡高興。
只是,此時的她尚且不知,一個巨大的“陰謀”,正在悄悄醞釀。
不久後的某天,沒有任何徵兆的,斯特里克蘭消失了!
只留下一封訣別信——“我去意已決,不容更改!”
很快,斯特里克蘭的“出走”,就成了圈子裡的笑談。
有人造謠他和情婦私奔,有人揣測他去談更大的買賣,還有人罵他是不負責任的懦夫…
但更多的人,表現出的是不解。
明明日子順風順水,為什麼要離家出走,瞎胡鬧?
關於這點,作者在書裡解釋:
“生活像一條平靜的小溪,但總有人感覺,這樣度過一生,好像不大對勁兒。”
而斯特里克蘭,正是感覺到莫名的“不對勁”,才決心離開。
只是在那些對生活毫無知覺的人們眼裡,他成了離經叛道的瘋子。
生活的磨盤,向來沉重又難以駕馭。
日復一日中,人就像蒙著眼的驢子,不停地圍著生活的磨石打轉。
轉著轉著,理想不見了,衝勁沒有了,作為人的感知也消失得無影無蹤。
每天兩點一線地上下班,機械性地應對人和事,憑著慣性吃飯睡覺。
快樂嗎?沒有;悲傷呢?也沒有。
整個人身上沒有活力,只有一種淡淡的死寂。
沒有知覺地麻木過活,才是一個人最大的悲哀。
2
想要擺脫麻木
就得將自己打碎重塑
小說最精彩的部分,出現在史崔克蘭走掉之後。
事情來得突然,史崔克蘭夫人動用了所有關係找他。
最後打聽到,斯特里克蘭去了巴黎,住在了摩納街的一個小旅館。
找到他的人本以為,史特里克蘭必定過了紙醉金迷的放蕩生活。
但事實是,他混得連乞丐都不如。
藏身破舊的旅館,穿著破爛的衣裳,每天只靠一口麵包撐著。
曾經衣食無憂的他,現在餓得是皮包骨臉色蠟黃,像個瀕死之人。
謠言中的情婦、數千萬的生意,根本不存在;而被蠱惑、被綁架,更是無稽之談。
因為不管誰來問他出走的緣由,他的回答都斬釘截鐵:我必須畫畫!
在書裡,毛姆寫道:
在他靈魂中,有著深層的創作慾望。儘管生活遮掩了它,但它卻像癌細胞一樣瘋長,直至佔據他整個人,使他無法抵抗,必須行動。
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,即使被全世界誤解,就算要犧牲自己曾經擁有的一切,也義無反顧。
世俗眼中,史崔克蘭是愚蠢的、瘋狂的,乃至卑鄙的,不負責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