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老了,走不動時才明白,父母與子女是交換關係
話說得有些絕對,但也有一定的道理。畢竟,血脈關係,無法直接等同於贍養關係。
有些家庭,孩子多,就把某個孩子送走了,之後要那孩子反哺,估計是很難做到的。
在《滄州晚報》的網路平台上,說了一個叫魯明芬的女孩,老家湖北,五歲時被爺爺送走,到青縣金牛鎮某村生活。
二十多年後,魯明芬的姊姊從爺爺留下的一張舊報紙上發現了線索,然後一家人再次團聚。
當我們厭恨爺爺的做法的時候,更要看到多方面的因素——家庭太窮,養不活那麼多孩子,因此女孩被送走;爺爺重男輕女,認為女孩在家,只會添加負擔;父母無能,爺爺當家做主。
其實也有一些孩子,是被父母送走的。
有一些父母一輩子都不學無術,根本養不活孩子,也沒有打算好好養育。孩子出生,就丟給了爺爺奶奶、外公外婆。
當父母走不動了,才去「找」兒女的反哺,這往往是竹籃打水一場空。畢竟,之前沒有做很多教養方面的鋪墊。
《三字經》中說:“養不教,父之過。教不嚴,師之惰。”
盡力把孩子培養好,依照家庭的狀況,決定生養幾個孩子。注重孩子的質量,而不單純是數量;拋棄封建思想。
教養到位了,需要子女反哺,父母才有底氣,機率也更大一些。關係,到底是雙向奔赴的。
03
父母對成年子女的幫助,其實是一場互助。
當父母走不動了,吃喝拉撒都要讓守護,就沒有想一想,兒女有沒有能力反哺?
兒女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,自己找不到工作,還負債累累,甚至有牢獄之災。此刻,要照顧父母,應該是很困難的。
有孝心,但是沒有能力,真的讓兒女內心特別難受,但也只能含淚去打工,而不是時時刻刻守護父母。起碼要處理好吃飯的問題吧。
因而,有遠見的父母,會在自己能走動的時候,盡量幫子女成家立業,這是付出,也是給自己的回報。
幫忙帶娃,看來很多老人在做,但不要帶著脾氣去做。帶孫和子女反哺,沒有直接的聯繫,但是對於子女的家業發展,是有直接聯繫的。
心理學家霍曼斯說:“人際交往本質上是一個社會交換的過程,相互給彼此需要的。”
我們和外人交往,會有利益的交換,利益散盡,關係也散了。父母和子女之間,也有類似的情況。
最好是,幾代人托起一份事業,擺脫窮困的局面。有錢了,孝順的事情,也就好辦了。
04
電視劇《三十而已》裡,顧佳的父親說:“兒女就是咱們前世的債啊!”
是的,把兒女帶到人世的時候,就努力承擔起養育的債務,兒女也因此留下了一份情債。
父母的本事,有大有小,但是父母的愛,都應該是龐大的。
自己不愛別人,卻坐等別人來愛,理論上是行不通的。
孩子的說的第一句話是“爸爸媽媽”,孩子的結局,一開始是父母的格局...
父愛如山,給子女依靠,後來也能靠子女。
母愛如水,給子女滋潤,後來也滋潤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