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40歲還不被人尊重,只有一個原因
過於傲慢
朋友分享了一件事。
單位技術骨幹小王,落選了“優秀員工”,氣憤地問責於她。
她淡定地發了一份投票評語過去。
後來,對方一聲不吭。
原來,大多數的評語是:自恃有能力,愛懟人,愛答不理,難相處。
這就是不被人尊重的第三個原因:過於傲慢。
學者林格說:“傲慢,是一種病,還不太好治。”
人之本性,都有此“病”,只是輕重不同。
而一個過於傲慢的人,“病根”卻是兩個極端。
一個是有些真本事,卻將一點點“已知”無限放大;
另一個背後恰恰沒有東西,為防止受傷,就先入為主將自己變成刺猬。
以上表現,都會造成“生人勿近”的衝擊,讓人感覺受挫而避之不及。
諺語有云:“越是成熟的麥穗,越懂得彎腰。”
人,亦是如此。
眼睛朝下,就能“敏而好學,不恥下問”地為自己蓄能;
嚴於律己、寬以待人,就能“身貴而愈恭”地為自己蓄德;
不爭不辯,內心平和,就能“立德修身”地為自己蓄福。
正所謂:地低為海,人低為王。
悠長人生,越放低姿態,在別人心目中的地位反而越高。
04
不守誠信
古人常說:“人無信,難以立。”
誠信,是立世之本。
一個習慣食言之人,常會被人嫌棄,甚至痛恨。
那麼,在生活中,如何做一個有“信”的人呢?
一、要以“誠”待人。
做不到的事,要明確告知,莫因“模棱兩可”而耽誤他人之事。
二、要以“諾”行事。
做得到的事,三思而後行,盡可能排除突發狀況,一旦答應,當全力以赴、說到做到。
三、要以“補”處世。
人算不如天算。
若真的所料不及,一定及時告知對方,並做出相應的道歉與彌補,更要警惕類似事件的發生。
正所謂:金杯銀杯,不如口碑。
為人處世,做到“誠、諾、補”三字,定能贏得他人真誠的理解與尊重。
05
吸引力法則告訴我們,所有你想要的,不想要的,都是你自己吸引而來的。
行有不得,反求諸己。
摒棄一些不得體的行為,讓自己個性而又守法;
改變一些不適合的做法,讓自己善良而有鋒芒。
既如此,敢於做自己,能夠做好自己,定能贏得你想要的、應得的認可與尊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