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懂合夥,別創業!要合夥一起創業,5個標準知道嗎?
新時代沒有好的合夥人創業是一定做不好的。那麼什麼是好合夥人呢?實際上合夥人這個概念,更多的是從中國合夥人這部電影流行以後開始的。大部分創業者會說新東方的俞敏洪,徐小平,王強三位老師就是合夥創業的標杆,他們是不是好的合夥人呢?從我們服務的大量創業公司來說,我們總結以下幾點與大家分享:
第一條標準是,合夥人之間有共同的目標。什麼是共同的目標,共同的目標並不是說明天要在10萬,後天要賺一百萬,這只是創業者共同目標的一部分,或者說不是主要的部分。真正的共同目標是在金錢之外,為了這樣一個創新項目,為這樣一個創業的事業,共同去努力的一個方向,這個是好的合夥人之間的一個標準。
第二個標準是,好的合夥人之間要有相同的價值觀,相同的價值觀是指,合夥人在做人,做事方面有一些相同的地方,沒有根本性的原則性的分歧,並且對項目本身有相同的或類似的激情在裡面。而不僅僅是因為利益而走到一起來。這個是很多項目的合夥人之間所缺乏的。特別是有些臨時湊的團隊,往往僅僅是因為利益而走到一起來,或是因為股權而走到一起來,而缺乏這樣一個相同的價值觀。因此當項目出現困難的時候,甚至當嚮往正常的方向發展的時候,合夥人之間會出現分歧,而一旦出現分歧,合夥人通常會分道揚鑣。
第三個標準是合夥人之間有分工,能互補。他們之間不單有職能上的分工,而且,在做事的方式方法,甚至性格上都會形成互補,這是一個典型的特徵。比如說有一個VR的項目,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項目,因為這個項目的技術是國外進來的,領先國內同類技術2到3年的時間。但是這個項目呢?它的創始人是一個典型的技術人員,他的技術能力非常強,但是,他缺乏商務經驗,也沒有市場經驗,也沒有開拓市場的能力。那這種情況下,他找了另外的合夥人,比如說其中的一個合夥人就非常善於做市場推廣。還有一個合夥人非常善於做產品開發,這樣三個人組成了一個團隊,不擔形成了一個職能上的互補,實際上不難發現,他們三個人之間在性格上也是互補的。以這種互補的方式來解決的團隊快速發展的問題。這是好的合夥人的第三個特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