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葬場員工透露:「有一種大體」誰都不敢火化,即便家屬要求也不可以
三.火葬場拒絕操作無死亡證明的屍體,背後原因很多
沒有規矩不成方圓,火葬場有一系列明確的規定,其中有一條就是拒絕操作無死亡證明的屍體,這一項規定是出於對生命的尊重。工作人員的工作任務是執行操作,並不會去鑒別死者是否死亡,醫學上有許多「假死」的案例,曾經有這樣的一件事情。
有兩名男子將自己的老母親送到火葬場,老母親一人在家,兩人回家時發現自己的母親倒地不起,沒有呼吸,以為是突發疾病去世,就急急忙忙送往火葬場。將她推進停屍房時,工作人員聽到聲響,覺得不太正常,就停下工作,這個時候,老人突然自己醒過來。這樣的事例敲醒警鐘,一旦進行操作,那麼高溫條件下,生命不可挽回。
未經醫生證明死亡就送往火葬場,還好工作人員未操作,生命保全。男子是否因不想盡孝道,而選擇送往火葬場,這無從考察,但萬分慶幸,生命得以保全。屍體進行焚燒前,應出具醫生開的死亡證明,這一做法不無道理。
進行焚燒前,應出具法醫的死亡證明。有一些屍體是警方探案的關鍵證物或者證人,屍體的焚燒相當於證物的銷毀,破壞警察探案,增加警方破案難度。有些人並未真正意義上的死亡,而工作人員也無法判斷,應有專業人士,如法醫,出具死亡證明。
嚴格遵守規章制度,或許在外人看來,是工作人員司空見慣的麻木和不近人情的冷酷。但這背後是對生命的尊重,工作人員要求出示身份證件和死亡證明,是對死者身份的一種確認和嚴謹。不罔顧任何一條生命,給予對生命的尊重。沒有規距不成方圓,法治社會按規章制度辦事也是很有必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