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之間,最難得的,是好好吵架
在關係中,我們常常提倡以和為貴。
兩個人能夠和睦相處,確實是很舒服的一件事。
但在現實生活中,它卻成了一道無形標準:
有意見不能說、包容不滿的情緒、心胸要寬廣……
就像我的一位朋友。
她與男友談了五年,從未因任何事吵過架。原以為他們相處這麼好,一定會順利結婚。
然而結婚前兩個月,他們分手了。
後來才知道,其實這對情侶相處得併不好,也經常有衝突,但他們從未吵起來。
在他們的關係裡,和諧並不是彼此真實的情感流露,而成了攻擊性的壓抑。
於是慢慢地,兩人開始有了不滿、怨恨、冷暴力。
關係也在平靜中逐漸死去。
從這兩人身上,我看到了一種親密關係的困境——
他們從不爭吵,也從未真正親密。
01
吵不起來,是一顆“炸彈”
為什麼不爭吵呢?
因為不敢。
有的人認為爭吵是一件不好的事,一旦爭吵,就會對自己產生負面的評價——“我是不是太情緒化了?我不應該這樣失態……”
還有的人,從小目睹了父母爭執廝打的樣子,深知爭吵對一段關係的破壞力。
於是長大後,他們習慣性迴避衝突,特別恐懼爭吵時,那種充滿張力的局面。
因為害怕自己無法招架,這些設想的場景,於是乾脆放棄了爭吵。
但關係裡,尤其是親密關係,不爭吵的後果,可能比爭吵更嚴重。
首先,它會令關係雙方產生距離感。
有時候,我們通過溫和的溝通去解決問題,比如“今天的家務應該誰來做”這件事上有一方認了錯,但認錯一方的內心是有苦衷和憤懣的,沒有得到宣洩。
當關係內的衝突沒有被看見,兩個人之間就會暗暗滋生了怨恨。
法國電影《羅曼史》有這樣一幕,女主人公瑪麗覺得男朋友不愛自己,兩個人原本要大吵一架。
這時候,男朋友保羅“克制”情緒,用冷言相向。瑪麗內心的憤怒無從宣洩,隻流露出委屈。
看著女孩流淚的樣子,保羅於心不忍,收回剛剛的刻薄,也改為好言示弱。
但矛盾衝突並未化解,雙方都覺得自己在屈服。後來,保羅受不了瑪麗的長期抱怨,提出了“關係冷靜期”。
這種不想溝通所產生的距離感,對瑪麗來說,是一種冷暴力,更成了分手的序曲。
其次,被隱藏的衝突,會變成遷怒,破壞關係。
很多人受到不公正對待時,會覺得被冒犯,爭吵也是。
如果當下“沒吵起來”,雙方的內心會憋著一把無名火,然後在別的事情上,因為一件小事而大發脾氣。
這也是為什麼有的人,在外人看來很好溝通,但在親人和伴侶眼裡卻性格暴躁,喜怒無常。
一個朋友和我分享了她的經歷。
我總是時不時因為一些小事,跟男友撒氣。
有次,我數落他穿搭不好看。他一開始還打哈哈,過了一會兒說:
我覺得你剛剛的話說過頭了,你一向很尊重別人的審美。
他又平靜地追問:你是不是在別的事情上受了什麼氣?
我一下子怔住了,自己也說不清為什麼,就單純想“攻擊”他。
隨即想起來,那段時間工作壓力大,方案改了又改,還被責怪效率低,我受到的這些憤懣都遷怒到男友身上了。
“沒吵起來”的衝突,會被壓抑到潛意識層面當中。
這就好比在關係中埋下一顆“不定時炸彈”,不知何時會引爆,傷及身邊的人。
02
爭吵,是為了表達
為什麼說,大吵一架會有用呢?
根據心理學家戈特曼研究所的數據顯示:
在交往初期,和平相處的伴侶,會認為自己比那些會激烈爭吵的伴侶更幸福。
但3年後回訪卻發現,他們很可能處於分手邊緣或已經分手。
而那些通過爭吵,解決了問題的伴侶,則還保持著一段穩定的關係。
或許很多人要問,為什麼一定要爭吵,好好溝通不行嗎?
首先,需要澄清的是:爭吵,本質也是一種溝通。
只不過爭吵是一種信息輸出更密集、情緒流動更激烈的方式。
在爭吵時,我們可以暫時卸下偽裝,不再有所掩飾,暢快地表達自己,讓心中所想可以自由流淌。
——情緒是否得到流動,這也是判斷一段關係好不好的一個重要標準。
所以有的伴侶在大吵一架後,關係反比之前更親近了。
總的來說,有建設性的爭吵,對關係和家庭成員都有好處。
對關係而言:
爭吵,在關係中有一項很重要的功能,就是“揭露問題”。
哪怕爭吵可能會帶來短暫的陣痛,會破壞一點關係,但至少,在爭吵時我們還在密切互動,還有機會在爭吵過後,從一團糟的表徵下,發現問題所在。
你知道關係中最危險、最令人絕望的的相處模式,是什麼嗎?
是一方不惜爭吵,想解決問題,而另一方卻只想逃。
就像《無問西東》里許伯常和劉淑芬夫婦。
在旁人眼裡,丈夫才是關係裡的受害者,他忍受著妻子的打罵,從來都是罵不還口,打不還手。
妻子摔碎他的杯子,他也無二言,默默地用碗喝水。
無路可退的妻子,被逼到歇斯底里,嘲丈夫怒吼:
“外人只看我怎麼打你罵你,可他們不知道你是怎麼打的我。你是用你的態度打的我。”
最後,無路可退的妻子,帶著深深的絕望墜入井中。
劉淑芬的歇斯底里,是在揭露問題的同時,也直接展露潛意識層面的表達需求。
但如果一方想逃,則是完全漠視了這種需求。
漠視,比劇烈衝突更可怕。
它會使爭吵一方對關係感到絕望,轉而攻擊自己:為什麼我沒被理解?難道是我的問題嗎?
長久下去,爭吵一方的內在表達,漸次崩潰。
對個人而言:
首先,爭吵可以發展一個人釋放攻擊性的能力。
諮詢師劉小波說:
一個人只有發展出表達憤怒的能力,才能真正有力量去愛,去建立健康的、情感流動的、有滋養的關係。
如果內心有憤怒沒有表達出來,要么他向內轉換成自我攻擊,要么會以隱形的被動攻擊表達出來。
——我們很難察覺這兩種攻擊,它會以更加隱蔽的形式,傷害自我。
對孩子而言:
有的伴侶,不爭吵的原因是怕給孩子帶來心理陰影。
但是《幸福的7段旅程》的作者安德魯·馬歇爾提出了另外一個觀點。
夫妻之間的適當爭吵,也是在給孩子演示一種面對沖突時,表達自我和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我曾遇到一對父母,他們的處理方式就特別好。
他們要吵架時,會提前跟孩子說:
爸爸媽媽現在有事情要處理,可能需要通過爭吵這個方式。